1.7 万维网的爆炸式发展
Linux 的早期成长与另一现象产生了协同效应:互联网被公众所发现。90 年代初,ISP(互联网服务提供商)产业蓬勃兴起,以每月几美元的价格向公众出售网络接入服务。万维网问世之后,本就增速迅猛的互联网,发展之势更是一日千里。
1994 年,伯克利 Unix 研发团队正式解散,当时的几个自由 Unix 分支(Linux 与 386BSD 衍生各系)已经成为黑客活动的主要焦点。Linux 以 CD-ROM 的形式商业发行,供不应求。到了 1995 年底,各大计算机公司开始刊登精美的广告,宣传自家软件和硬件适配互联网的友好性!
在 20 世纪 90 年代末,黑客国度的核心活动,就是开发 Linux 与推动互联网主流化。万维网最终将互联网塑造成了大众媒体,许多 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初的黑客纷纷创办 ISP,向大众销售或提供网络接入服务。
互联网的主流化,甚至为黑客文明带来了初步的尊重和政治影响力。1994 年至 1995 年间,黑客活动人士成功挫败了 Clipper 芯片提案a——该提案意图将强加密技术置于政府控制之下。1996 年,黑客们动员起一个广泛联盟,击败了被错误命名的《通信规范法》(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, CDA)b,阻止了对互联网的审查制度。
随着 CDA 一役的胜利,我们已从历史跨入了时事领域。我们进入了另一个时期——在这个时期中,我这个黑客史的记录者(这让他自己也很意外)也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。余下故事,留待《黑客的复仇》再续。
a. Clipper 芯片提案的核心是强制在通信设备中安装一种特殊的加密芯片,在保护公民通信隐私的同时,为政府留一把能随时解密的“后门钥匙”。除了不信任政府权力之外,还有一件事加剧了黑客的反对:1994 年,贝尔实验室黑客马特·布雷兹(Matt Blaze)发现芯片存在严重漏洞,用于防止被篡改的校验码过短,容易被破解。这意味着破解得到的信息不仅可以为政府所用,也可以为技术高超的骇客利用,信息安全没有保证。
b. CDA 将向未成年人传播“不雅”(indecent)或“明显冒犯”(patently offensive)的内容定为犯罪,本意是从法律上约束线上色情、露骨内容保护青少年权益,但对这两个核心词汇的定义非常模糊,几乎全凭主观判断。它进一步规定,是否“冒犯”要依据当地的“社区标准”来判断,也就是说一个在纽约可以合法讨论的话题,在保守地区可能就会被视为犯罪。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可能是:在网上发布或讨论严肃的文学、艺术作品都可能构成联邦重罪,面临两年监禁。黑客及公民自由团体成功推翻了其中限制“不雅”内容传播的核心条款,但 CDA 用于扶持早期互联网行业、降低平台诉讼风险的第 230 条(独立于审查条款的配套条文)得以保留,规定互联网平台无需为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出版者责任,即平台有权声称进行内容管理。